一、专业简介
本专业属于电子信息类基本专业。我校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于2001年开设并招生,2008年获批为湖南省高校首批特色专业,2012年和2013年先后成为省级和国家级“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019年获评为湖南省专业综合评价“A等”专业(全省排名第四)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2年获批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为适应国家新质生产力和湖南省万亿级电子信息产业发展需求,本专业立足湖南、辐射全国,重点面向电子信息类高科技企业培养“新工科”人才,特别是能够从事嵌入式应用系统和嵌入式智能产品研发的卓越电子工程师。本专业依托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高校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省重点实验室和省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省级教学科研平台,按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和OBE理念办学,形成了“宽基础、重实践、育专长、促创新”的特色人才培养模式,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数学建模、程序设计等权威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省级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共5项。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身心健康,具有社会责任感、职业道德、文化素养、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专业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能够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智能制造及相关行业领域胜任电子设备和信息系统的研究、设计、开发、制造、应用、维护和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工程创新型人才,成为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生在毕业后五年左预期达到以下目标:
目标1(职业素质):具有积极服务国家与社会的意愿,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强,在工程实践中能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并考虑公众利益。
目标2(专业能力):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工作或科研经验,能够综合运用数学和物理基础知识、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知识技能,对电子信息及相关领域复杂工程问题提供符合工程伦理、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系统性解决方案。
目标3(岗位能力):具有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团队协助能力和一定的创新意识,能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智能制造及相关行业领域胜任硬件工程师、软件工程师、算法工程师或项目经理等岗位。
目标4(发展能力):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具有全球化意识和国际视野,能通过岗位历练、自主学习、攻读硕/博士学位等方式实现知识更新,提升专业能力,适应电子信息技术发展及职业变化。
三、毕业要求
通过本科阶段学习,毕业生应达到如下的毕业要求(能力):
毕业要求1(工程知识):能够将数学、物理、工程基础和专业知识用于解决信息或信号的获取、处理、传输等复杂电子信息工程问题。
指标点1.1(表述问题):能应用数学、物理和工程科学的语言工具正确表述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复杂工程问题。
指标点1.2(建模求解):能针对具体的电子电路模块、信号处理与传输系统等对象建立数学模型并求解。
指标点1.3(推演分析):能将专业知识和数学模型方法用于信息或信号处理、传输等复杂工程问题的推演和分析。
指标点1.4(比较综合):能将专业知识和数学模型方法用于信息或信号获取、处理、传输等专业工程问题不同解决方案的比较和综合。
毕业要求2(问题分析):能够应用工程科学基本原理和数学模型方法,识别、表达、并通过文献研究分析复杂电子信息工程问题,以获得有效结论。
指标点2.1(问题抽象):能运用工程科学原理,识别和判断复杂电子信息工程问题的关键环节和关键参数。
指标点2.2(提出方案):能运用科学原理和数学模型方法正确表达信息或信号获取、处理、传输过程中的复杂工程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初步方案。
指标点2.3(分析方案):会通过文献研究寻求可替代的解决方案,能运用工程科学原理并借助文献研究,分析解决方案过程中的影响因素,评判方案优劣并获得有效结论。
毕业要求3(设计/开发解决方案):能针对复杂电子信息工程问题设计全周期、全流程解决方案,能进行软硬件模块开发、结构及工艺设计、系统联调和测试,在设计开发环节中体现创新意识,并能考虑安全、健康、法律、文化及环境等因素。
指标点3.1(方案设计):能基于“构思-设计-实施-运行”理念设计复杂电子信息工程问题的总体解决方案,并能考虑安全、健康、法律、文化及环境等制约因素。
指标点3.2(模块开发):能针对复杂电子信息工程问题总体方案中的功能模块进行电路设计制作、软件开发、PCB工艺和产品外观结构设计,并能体现创新意识。
指标点3.3(测试改进):能针对电子信息系统或样机进行系统联调、测试、改进,撰写测试报告。
毕业要求4(研究):能基于科学原理和文献研究等方法对复杂电子信息工程问题进行实验设计、实验开展与结果分析,并通过信息综合得到合理有效的结论。
指标点4.1(实验设计):能基于科学原理,通过资料查阅、文献研究等方法,调研、分析和设计复杂电子信息工程问题的实验方案。
指标点4.2(实验开展):能根据实验方案搭建实验系统,安全开展实验操作,正确采集实验数据。
指标点4.3(结果分析):能对实验现象和实验数据进行分析和解释,并通过信息综合得到合理有效的结论。
毕业要求5(使用现代工具):能针对复杂电子信息工程问题,选择或开发、使用合适的电子仪器设备、硬件平台、仿真设计软件、文献数据库、计算机与互联网等现代工具,并能理解其局限性。
指标点5.1(现代工具的选择与使用):能选择和使用计算机、互联网和文献数据库等信息技术进行资料查阅、写作和编程,并能理解其局限性。能选择和使用电路仿真软件、电子仪器设备、机械加工设备等专业基础工具,对电路模块或系统、产品外观等进行模拟预测、设计制作和测试分析,并能理解其局限性。
指标点5.2(平台工具的设计与开发):能选择或开发专业软硬件平台工具,对复杂电子信息工程系统进行设计、开发和调试,并能理解其局限性。
毕业要求6(工程与社会):能基于电子信息行业相关的技术标准、知识产权、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等背景知识,分析和评价工程实践和复杂工程问题解决方案对社会、健康、安全、法律以及文化的影响,并理解应承担的责任。
毕业要求7(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知晓和理解复杂电子信息工程问题涉及的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内涵。能评价电子产品或项目周期中涉及的资源利用、安全防护、电磁污染、电子废弃物处置等可能对人类和环境造成的损害和隐患,思考电子信息领域复杂工程实践的可持续性。
毕业要求8(职业规范):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能够在电子信息工程实践中理解并遵守工程职业道德和规范,履行责任。
指标点8.1(人文素养与社会责任):具有与专业相适应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解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了解中国国情,维护国家利益。理解工程师对公众的安全、健康和福祉,以及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在工程实践中自觉履行责任。
指标点8.2(职业操守):理解诚实公正、诚信守则的工程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并能在工程实践中自觉遵守。
毕业要求9(个人和团队):能理解多学科背景下个人与团队的关系,能胜任团队中的个体角色,执行分配的任务、履行职责。能与团队成员进行有效沟通、合作共事,能作为负责人组织、协调和指挥团队开展工作。
毕业要求10(沟通交流):能就复杂电子信息工程问题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包括撰写报告和设计文稿、陈述发言、清晰表达或回应指令,并具有国际视野,能够在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沟通和交流。
毕业要求11(项目管理):掌握工程项目管理与经济决策方法,了解电子信息工程项目或产品全周期、全流程的成本构成,理解其中涉及的工程管理与经济决策问题。能在多学科环境下,在制定复杂电子信息工程问题解决方案过程中,运用工程管理与经济决策方法。
毕业要求12(终身学习):能认识到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必要性,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学习电子信息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适应学科专业交叉融合新趋势和社会技术发展的能力,包括对电子信息技术问题的理解能力、归纳总结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的关系矩阵
培养目标 毕业要求 毕业要求 |
1.职业素质 |
2.专业能力 |
3.岗位能力 |
4.发展能力 |
毕业要求1(工程知识) |
|
H |
H |
M |
毕业要求2(问题分析) |
|
H |
H |
M |
毕业要求3(设计/开发解决方案) |
M |
H |
H |
L |
毕业要求4(实验研究) |
|
H |
H |
L |
毕业要求5(现代工具) |
|
H |
H |
L |
毕业要求6(工程与社会) |
H |
M |
H |
|
毕业要求7(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
H |
M |
H |
|
毕业要求8(职业规范) |
H |
|
M |
H |
毕业要求9(个人和团队) |
L |
|
H |
H |
毕业要求10(沟通交流) |
L |
L |
H |
H |
毕业要求11(项目管理) |
M |
L |
H |
H |
毕业要求12(终身学习) |
M |
H |
M |
H |
注:空白表示无相关
四、主干学科
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五、学位课程
程序设计基础、数据结构与算法、电路分析、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通信电子线路、信号与系统、数字信号处理、电磁场与电磁波、通信原理、信息论与编码、单片机原理与接口技术。
六、学制、学分与学位授予要求
(一)基本学制4年,弹性学习年限3-6年,按学分制管理。
(二)学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第一课堂 160 学分,第二课堂 7 学分方可毕业。满足《湖南理工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方可授予 工学 学士学位。
七、各类课程学分分配
(一)课程学分分配表
课程类别 |
必修学分 |
选修学分 |
学分小计 |
学分占比 |
通识教育课程 |
32 |
14 |
46 |
28.75% |
学科教育课程 |
29 |
5 |
34 |
21.25% |
专业教育课程 |
54 |
26 |
80 |
50% |
合计 |
131 |
29 |
160 |
100% |
课程类型 |
课组名称 |
修读 方式 |
理论教学环节 |
实验实践教学环节 |
学分 小计 |
学时 小计 |
|
|
|
学分 |
学时 |
学分 |
学时 |
|
|
通识教育课程 |
通识必修课 |
必修 |
22 |
352 |
10 |
250/2周 |
32 |
602/2周 |
|
通识选修课 |
选修 |
12 |
200 |
2 |
28 |
14 |
228 |
学科教育课程 |
学科基础课 |
必修 |
30 |
480 |
|
|
30 |
480 |
|
学科实践课 |
必修 |
|
|
4 |
32/2周 |
4 |
32/2周 |
专业教育课程 |
专业核心课 |
必修 |
37 |
580 |
5 |
76 |
42 |
672 |
|
专业方向课 |
选修 |
12 |
170 |
4 |
54 |
16 |
256 |
|
专业实践课 |
必修 |
|
|
22 |
96/35周 |
22 |
96/35周 |
第二课堂 |
选修 |
|
|
7 |
|
7 |
|
合计 |
113 |
1820 |
54 |
526/39周 |
167 |
2366/39周 |
毕业总学分 |
167 |
其中:
比例类别 |
学分数 |
比例 |
“选修课程”学分与占毕业总学分比例 |
52 |
31.1% |
“实验实践环节”学分与占毕业总学分比例 |
54 |
32.3% |
通识教育课程中的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 |
21 |
12.6% |
|
|
|
(二)实践学分分配表
课程类别 |
必修学分 |
选修学分 |
合计学分 |
学分占比 |
集中设课实践 |
26 |
7 |
31 |
18.5% |
理论课程实践教学部分 |
10 |
6 |
16 |
9.6% |
第二课堂 |
|
7 |
7 |
4.2% |
小计 |
41 |
13 |
54 |
32.3% |
第一课堂(160学分) |
理论教学(113学分,占比70.6%) |
必修90学分(56.3%) |
|
|
选修23学分(14.3%) |
通识校选课 |
12学分(7.5%) |
|
|
|
其他选修课 |
11学分(6.8%) |
|
实践教学环节(47学分,占比29.4%) |
必修41学分(25.6%) |
|
|
选修6学分(3.8%) |
第二课堂(7学分) |
7学分 |
“选修课程”学分与占毕业总学 |
31.1% |
“实验实践环节”学分与占毕业总学分比例 |
32.3% |